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截至2014年1月1日,45個國家(地區(qū))對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個人因私前往實施免簽、落地簽證政策。
其中,我國已與4個國家簽署了互免普通護照簽證協議,另有6個國家(地區(qū))對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單方面免簽,35個國家(地區(qū))單方面允許符合條件的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抵達入境口岸時辦理落地簽證。
對中國公民持普通護照赴上述國家(地區(qū)),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查驗有效護照和訂妥座位的聯程客票無誤后放行。對赴其他國家或者地區(qū),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仍需查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
簽證系國家主權,中國公民抵達上述國家,需要接受入境國邊檢(移民)部門的審核,如不符合免簽、落地簽條件或者具有其他不準入境情形,可能不被準予入境。除協議免簽外,有關國家對我公民單方面免簽或落地簽政策可能隨時調整,出入境管理局將在獲得官方消息后及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