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落實總經(jīng)理安排的各項工作;
1.2 負責本部門整體運作;
1.3 負責本部門考核與評估;
1.4 對本部門員工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培訓、考核及評定等工作;
1.5 審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安排;
1.6 建立對外聯(lián)系渠道,直轄市、解決公司與周邊單位及管理部門的關系,接待來訪人員;
1.7 負責收集有關物業(yè)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guī),及時向總經(jīng)理匯報并提出建議。
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求職者任何形式的費用 您還可以 舉報此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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